Monday, June 06, 2005

研究:強烈運動6分鐘和溫和運動6小時效果差不多

【2005/6/7】
  
加拿大一項研究發現,健身不一定需要強制規定每天要練多久,每星期六個小時的適度運動,和六分鐘的強烈運動,效果差不多。

這項研究以「騎腳踏車」為例,把受測者分為三組,第一組以舒緩的速度騎車兩小時,第二組每天只騎車十分鐘,但其中有一分鐘的時間,受測者要以最快的速度來騎,不能間斷;至於第三組的訓練,則最為「魔鬼」,他們只要騎兩分鐘,但是每隔三十秒就要全速衝刺一次,結果發現,他們的肌肉吸收氧氣的速率差不多。

這項研究指出,這顯示健身需要視體質而定,不一定每星期每人都做三到五次,每次二十到三十分鐘的有氧運動;但研究者也強調,短時間、高強度的運動,雖然可以提高一個人的肌耐力,不過對於體質較弱的人可能會適得其反,所以一個人到底適合怎麼樣做運動,還是需要諮詢醫師比較好。